《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期满申请《律师执业证》的实习人员, 其“申请人实习考核合格的材料”,将由上海市律师协会出具。办理程序如下:
(一)应当向律协提交的材料:
(1)申请人的《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原件
(2)律师协会实习鉴定表原件(一式三份);
(3)实习人员撰写的实务训练周记(一份,以网上填报为准);
*(4)与接受其实习的律师事务所签订的未来两年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如劳动合同在有效期限内则复印有效期限内的劳动合同即可);(若实习人员在新所申请执业,原事务所必须为其出具“同意该实习人员转至新所领取执业证”的证明)
(5)实习人员所在律师事务所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证明
(二)申请参加面试考核:
申请人员在会员系统填写并打印好鉴定表后,方可点击“申请考核”按钮,进入考核排队系统。上海市律师协会根据点击申请面试时间先后安排面试时间。
(三)面试考核安排时间及材料提交时间:
1、申请人员需在律协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应的面试材料(每期“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参加面试考核的通知”内有提交材料最后截止时间),并按照上海市律师协会的统一安排,参加实习人员面试考核(面试当天请带好个人身份有效证件)。
2、截止时间内实习人员未向律协提供相关面试考核材料的视为该实习人员自动放弃此次面试考核机会。
3、面试考核时间及人员安排将在东方律师网“凯发官网首页的公告”栏内公布,申请人员请按照考核时间安排准时参加。
4、如果安排面试考核的实习人员因故无法参加当日面试考核,请及时与律师协会会员部进行联系做出相应调整。
(四)实习鉴定的出具、领取及其他相关事项:
1、面试考核结束,上海市律师协会将在5个工作日内对面试考核合格的人员在东方律师律师网的“凯发官网首页的公告”栏内进行公示。
2、公示期满后,通过实习鉴定的申请人员,可根据网上鉴定表领取时间带上相关身份证件至律师协会会员部领取鉴定表。
3、未通过考核的申请人员,上海市律师协会将于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其考核意见。实习人员对考核不合格的意见及处理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市律师协会复核委员会提交书面材料申请复核。
4、经实习考核合格的人员自收到律协考核合格意见的鉴定表之日起(以鉴定盖章时日期为准)超过1年才向司法行政部门申请执业的,必须重新申请实习。(申请实习相关操作详见实习人员网上申请办事流程)
(五)其他注意事项
1、由于周四全天要进行实习人员材料审核及实习人员面试考核等相关工作,因此不受理领取鉴定表以及递交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鉴定的相关材料。
受理部门:上海市律师协会会员部
受理地址:上海市肇嘉浜路789号均瑶国际广场1楼f2(近高安路口)(相关交通:7号线或9号线肇嘉浜路站;1号线衡山路站或徐家汇站)
领取鉴定表时间:周一至周三:上午9:15--11:00;下13:15--16:00
周五:上午9:15--11:00;下午13:15--16:00
联系邮箱:baloke1019@live.cn
实习人员会员系统相关操作.pdf http://www.lawyers.org.cn/file/upload/20160222/20160222100726_9f4ebbfd177e4dd09076a9b0eaae1593.pdf
※友情提示:实习人员考核合格并拿到实习人员鉴定表后(一式两份),可向申请执业所在区县司法局提供相应材料申请执业;申请执业证相关程序以及办理可向各事务所所在区的司法局咨询办理或参见“上海司法行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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