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提高律师信息化应用能力,方便律师开展工作,上海市律师协会将为所有律师会员免费开通上海市律师协会律师信箱服务:
一、律师信箱是基于上海市“市民信箱”开发的电子信箱系统,凡上海市律师协会律师会员均可免费申请 http://info.smmail.cn/jsp/user/userreglawyers.jsp一个上海律师电子信箱。
二、律师信箱容量为10m,可同时使用@lawyers.org.cn、@lawyers.com.cn、@smmail.cn三个信箱域名(实际为同一信箱空间)。
三、申请律师信箱,请访问东方律师网(http://www.lawyers.org.cn http://www.lawyers.org.cn/)律师信箱 http://mail.lawyers.org.cn/栏目(右上角),点击注册后按网上提示填写相应信息(申请需验证律师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执业证号),通过系统认证后正式开通。
四、@lawyers.org.cn、@lawyers.com.cn不提供pop/smtp收发方式。使用pop3/smtp方式收发信件的用户可使用同名的@smmail.cn市民信箱帐号收发信件,具体设置方法见:http://www.smmail.cn/smmail/smtp&pop3.htm,市民信箱凯发官网首页的技术支持热线:96888。
五、 用户验证信息不能通过,可能是由于会员信息未同步造成,新注册律师或外地转沪律师会员信息请按会员中心新会员登记办法填写。信息通过后我们每季度同步一次。目前已经更新至:2006-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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