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首个行业年金保险制度正式建立
日期:2011-01-29
作者:林劲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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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国人寿上海分公司宣布,国寿正式与上海市律师协会签订《上海律师行业年金保险合作协议》,此举标志着上海市首个行业年金保险制度正式建立。
上海律师行业表示,上海律师行业年金保险采用会员“个人自愿投保、律协酌情补贴”的投保原则,同时,上海各大律师事务所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建立人才激励计划,进行配套的按年交费或者对于有特殊贡献的人员给予一次性的奖励交费。会员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可采取多种方式领取养老金。据悉,2011年上海律师行业年金的运作资金就可能达到4000万元。
中国人寿有关人士表示,国寿此次与上海市律师协会合作推出的上海律师行业年金保险是保险公司进一步探索行业年金保险市场的一次尝试,具有“简单、灵活、方便、且收益稳定”的特点,保险公司将借此进一步完善行业年金的产品和服务体系,并进一步开拓行业年金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