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情暖百姓 尽心维稳定
日期:2010-10-25
作者:罗雨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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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聚隆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4年,总部设在上海市崇明县陈桥镇,在市内的虹口区设有分部。“聚隆”寓含 “聚法律精英、隆律师大业”之意。
聚隆所的律师主要来自复旦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等知名法律院校,平均年龄四十出头,既有丰富的律师工作实践经验,又富有朝气活力。
参与化解群体纠纷
从成立之初,聚隆所即建立了党支部,在各项工作中,党员始终发挥着先锋模范的作用。
聚隆所成立当年恰逢东南亚海啸,他们马上发动青年党员律师向红十字会捐款;汶川大地震后,党员律师更是积极带头捐款,支援灾区;此外,还有党员个人多年资助困难学生求学。
2010年3月,崇明县竖新镇党委、政府要求聚隆律师参与协调处理某毛纺有限公司原职工养老保险缴费一案。
该公司系中外合资企业,因经营不善, 2009年被工商部门吊销了营业执照,原有1500名职工均已离厂,经营期间以农村养老保险标准为职工缴纳保险费。
离厂后职工知悉,中外合资企业的中方职工应享受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为此职工意见很大,期间发生了阻塞交通等群体性事件,矛盾十分突出。
接受委托后,承办律师从法律角度厘清了工作重点:第一是查清职工与企业的劳动关系情况,第二是查清企业的资产情况,第三要维护社会稳定。
为此事,当地政府专门成立了三个工作小组。聚隆律师参加了其中的劳动关系核查及资产核查两个小组。他们积极同职工代表进行沟通,听取意见、缓和情绪,引导职工依法维权,避免矛盾激化。
承办律师主动和查封企业资产的债权人及承办法院取得联系,让原已资不抵债的企业尽力优先处置职工诉求,解决民生问题。
律师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工作得到了债权人的理解,并同意作出巨大的让步。经过半年多的努力,后续工作得以顺利展开。
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律所的建设发展离不开律师的共同努力,为此,聚隆所建立了一套民主管理制度,其核心是让每位律师变被动管理为主动当家作主,财务公开、重大事项集体讨论、民主决策,让每位律师积极参与事务所管理,同舟共济,共谋发展之路。
在世博会的准备期间,聚隆所根据所在地的实际情况,重点在化解社会矛盾、创造和谐氛围方面做了较多工作。
世博会开幕前夕,有农民反映一家外资企业征用集体土地后待遇未予落实,提出相关诉求并扬言要上访。因企业经营不善、资不抵债,处于关闭状态,投资者和管理人员已回国,应付款问题难以解决。
聚隆律师接受委托后即向有关部门调查取证,核实相关情况。经查,该公司应付征地土地所涉人员社会保险及安置费等共计1100余万元,涉及近百位农民的利益。
他们及时与公司代理律师取得联系,述明情况达成共识,后在法院主持下,通过法律文书形式确认了该笔款项。
在执行阶段,聚隆律师又主动与法官沟通,取得先前债权人的理解、支持,同意优先支付这一涉及民生问题的款项,目前该费用已全部到位。
经过全体律师的共同努力,聚隆所先后被评为 “上海市优秀律师事务所”、 “上海市律师事务所规范建设年优秀律师事务所”、 “崇明县文明单位”、 “崇明县文明窗口”。